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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流星花蓮星空攝影比賽
一、目的
花蓮以壯麗自然景觀和純淨夜空聞名,是進行星空攝影的絕佳地點。為推廣花蓮自然之美,並鼓勵更多人投入星空攝影與觀星活動,特舉辦本攝影競賽,邀請大家捕捉夜空的迷人瞬間,同時提升對光害問題的認識,促進地方觀光產業發展。
二、指導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
三、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五、協辦單位
花蓮縣在地方文創協會
六、參賽資格
凡對星空攝影有興趣者,無年齡限制,均可免費報名參加。未滿20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七、攝影主題
以「星空的故事」為主題,探索夜空、捕捉星辰閃耀瞬間,紀錄花蓮夜空之美。可拍攝壯觀銀河、閃爍星座、星光舞動或流星劃過的奇幻場景等。
八、作品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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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花蓮地區拍攝,地點推薦如七星潭、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鹽寮漁港、石梯坪、馬太鞍濕地、吉安楓林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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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須於2025年5月15日至7月15日間拍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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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技術:單次曝光、混合(焦點疊加、疊圖、追蹤、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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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使用合成不同地點、視角或焦段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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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AI合成與不實後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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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必須透過「數位相機」最少1,000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不接受傳統底片,沖放或輸出為8吋X12吋之彩色「橫幅/直立」相片,投稿張數最多3張,得獎後須提供主辦單位原始照片數位檔案。
九、參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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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期間: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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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時間: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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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17時止(郵寄者則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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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收件地址:97356花蓮縣吉安鄉南濱路一段534號(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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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方式:郵寄或親送,參賽封套上註明「流星花蓮星空攝影競賽」
(1)郵遞送件者:收件日以郵戳為憑,請使用硬紙板保護參賽作品,並以掛號郵件方式寄出。
(2)親送:請於收件截止日前上班時間(周一 ~ 周五)08:00-17:00送至收件地(花蓮縣吉安鄉南濱路一段532號-後山‧山後故事館);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收件。
(3)參賽攝影作品請自行包裝完妥,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及遺失,承辦單位恕不受理報名,亦不負賠償之責。 (4)相關洽詢電話:03-8420899 轉2215 陳小姐 [email protected] 、轉2103 鄭小姐 [email protected]
十、參賽資料:參賽者須繳交下列參賽資料表件,缺件者一蓋不予受理,亦不退件。(表件內須「親筆簽名」之欄位須由本人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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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流星花蓮星空攝影競賽報名表」:請詳填各項資料,並於「參賽著作權人(立書人)簽名」處親簽,確保參賽資格;以及參賽攝影作品之照片(沖洗列印輸出規格,請依本簡章捌-作品規格的第六點內容辦理),背面右上角均應標註與報名表作品序號對應之作品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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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及同意事項」:請於立同意書人處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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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著作權聲明暨轉讓同意書」:請詳閱後於立同意書人處親簽,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十一、獎項
※每人最多投稿3件,最終評選僅選最高分之作品入選為限,不得重複獲獎。
十二、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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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產、官、學界代表,進行初選及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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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主題內容(40%)、構圖技巧(20%)、攝影技巧(20%)、作品說明(20%)。
十三、活動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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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徵件:5/15開始 - 7/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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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及決選評選: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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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領獎:8月初
十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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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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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可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且參賽者應補償本單位應此所支出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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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花蓮縣政府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且不另給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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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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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者須於得獎公告後指定時間前完成獎金請款資料提供(個人領據、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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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代扣繳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代扣繳百分之二十)及健保補充保費,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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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參加比賽,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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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但不限於規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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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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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十五、報名相關資料下載

★ 聯絡方式本案執行廠商: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聯絡人1:鄭小姐
03-8420899轉2103,[email protected]
聯絡人2:陳小姐
03-8420899轉2215,[email protected]